最高法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意见》
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提升保护效能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改革举措,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完善保护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 优化审判体系: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
- 加大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 强化协同保护: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亮点解读
亮点一: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
《意见》明确,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赔偿标准,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亮点二:技术调查官制度深化
深化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为知识产权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亮点三:多元解纷机制创新
推广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引入行业专业调解力量,推动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化解。
法治意义
《意见》的发布对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 激励创新创造:有效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 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