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人民法院(court.gov.cn) | 发布日期:2026-08-1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7件商业特许经营典型案例,引导和规范经营主体诚信合规经营,促进加盟连锁行业健康发展。商业特许经营俗称"加盟连锁",常见于餐饮、零售、酒店、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民生领域,特许人夸大宣传、盲目扩张,被特许人忽视风险、跟风投资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典型案例核心裁判规则:一是穿透合同外在形式审查权利义务关系,特许人将特许经营合同拆分为数份合同或包装为其他类型合同的,不影响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的认定;二是被特许人享有的"冷静期"单方解除权属于法定权利,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被特许人在经营资源尚未被实际利用的合理期限内仍可依法行使;三是不具备特许人法定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四是特许人虚假宣传经营收益误导被特许人签订合同的,构成欺诈,法院可依法撤销合同并赔偿损失,有效规制"套路加盟";五是特许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被撤销备案资格、履约能力明显弱化的,支持被特许人解除合同;六是不具备"两店一年"条件违规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商务主管部门处罚合法;七是以加盟为幌子骗取加盟费的,依法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案件骗取300余名被害人加盟费共计5400余万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并处罚金)。
实务提示:本次典型案例划定了特许经营加盟行为的刑民界限,被特许人签约前应重点核查特许人资质、"两店一年"条件及宣传数据真实性;特许人应杜绝虚假宣传、规范信息披露,避免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风险叠加。
荆勇军律师提示:加盟创业前务必核查特许人主体资格与备案信息,留存宣传材料、转账凭证等证据;遭遇"套路加盟"时,可依法主张冷静期解约、撤销合同或追究刑责,维权要及时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