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的撤销与变更
## 一、问题的提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行政许可的撤销与变更涉及被许可人的重大权益保护问题。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诉讼法典型案例中,涉及采矿许可证撤销的案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二、法律依据
### (一)《行政许可法》核心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 (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 三、行政许可撤销与变更的情形
### (一)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 超越法定职权
3. 违反法定程序
4.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条件者准予许可
5.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 (二)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撤销。
### (三)不予撤销的特殊情形
1. 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 被许可人基于信赖利益进行投资和经营的
## 四、典型案例
### 案例一:丙公司诉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采矿许可证撤销案)
【案情】丙公司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因与相邻矿区存在垂直投影重叠,被国土资源部复议撤销。丙公司提起诉讼。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复议决定。主要理由:
1. 颁发采矿许可证属于典型的授益性行政行为
2. 撤销采矿许可必须考虑被许可人的信赖利益保护
3. 应当衡量撤销许可对国家、他人和权利人造成的利益损失
4. 确需撤销的,应当坚持比例原则
5. 被诉复议决定未进行充分说理,仅简单以构成重叠即作出撤销决定,不应得到支持
### 案例二:某公司诉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变更案
【案情】某公司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其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作出变更决定。公司不服。
【裁判要旨】行政机关在作出变更决定时,应当充分说明理由,保障被许可人的陈述申辩权。
### 案例三:司法部典型案例——行政许可变更案
【案情】某公司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因厂房搬迁被行政机关变更许可范围。公司认为变更程序违法。
【裁判要旨】行政许可的变更应当依法进行,充分保障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
## 五、信赖利益保护
### (一)信赖利益保护的条件
1. 被许可人合理信赖行政行为的存在
2. 被许可人基于信赖进行了投资和经营
3. 撤销许可将造成被许可人重大损失
### (二)信赖利益保护的方式
1. 不予撤销(损害公共利益除外)
2. 给予合理补偿
3. 采用比例原则,选择损害最小的方式
## 六、实务要点
1. **注意许可期限**:关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的续期问题
2. **保留投资证据**:为可能的补偿或赔偿保留证据
3. **积极参与程序**:在撤销、变更程序中充分行使陈述申辩权
4. **及时申请救济**:不服撤销、变更决定的,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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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典型案例》(2025年)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证件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4. 中国裁判文书网行政许可案例
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