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从事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 **来源:**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总执笔人:** 刘天永 **执笔人:** 袁森庚、刘福元、刘云刚、童朋方、赵琳 (本指引收录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③》,2015年10月出版) > 特别说明:本书所收录的律师业务指引仅仅是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参考和提示,不能以此作为判定律师执业是否尽职合规的依据,更不能作为追究律师责任的依据。 --- ## 目录 - 第一章 常年税法顾问服务 - 第二章 律师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申请服务 - 第三章 企业专项税务规划服务 - 第四章 国际税法服务 - 第五章 个人税法服务 - 第六章 税务争议法律服务 --- ## 第一章 常年税法顾问服务 ### 第一节 税法解读与涉税实务培训 **第1条 税法解读定义** 税法解读是指律师接受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对当事人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进行解释,帮助企业了解交易涉税情况,以便当事人进行相关的交易安排和税收筹划。 **第2条 税法解读原则** 律师进行税法解读服务时,应当遵循文义解释原则、立法目的原则、合法合理性原则、经济实质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原则。 **第3条 税法解读方法** 律师对税法的解读应当按照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合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的顺序依次适用。 **第4条 涉税实务培训定义** 涉税实务培训,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对企业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税法基本知识、税收政策和实务中多发税务风险进行培训。 **第5条 涉税实务培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最新的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经济合同订立中的涉税处理;企业纳税评估与风险控制;企业纳税自查与调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 第二节 合同涉税审查 **第6条 合同涉税审查定义** 合同涉税审查,是指律师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合同中的涉税条款进行审查,事先发现合同中的漏洞,防范税务风险;总结交易流程中涉及的全部涉税义务,确保税务合规性;估算交易纳税数额,进行税务筹划。 **第8条 对纳税主体及纳税义务进行审查** 律师应当明确所涉及的税种以及相应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以及应纳税额。 **第9条 对发票的开具与传递进行审查** **第10条 对支付结算方式进行审查** **第11条 对增值税发票涉税风险的审查** **第12条 总结交易流程中涉及的全部涉税义务** 律师应当注意提示企事业单位向自然人支付对价,需要依法按照相应事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律师应当注意提示向境外企业或自然人支付所得,应当代扣代缴所得税。 **第13条 估算交易纳税数额,进行税务筹划** ### 第三节 企业税务健康检查 **第15条 企业税务健康检查定义** 企业税务健康检查是指律师帮助企业全面、系统梳理其业务流程,明确各业务环节涉税风险点,纠正税务工作中的不合理、不合规现象,达到有效控制税务风险的目的。 **第17条 企业税务健康检查的内容** 四个方面:财务报表的税务健康检查;纳税申报的整体税务健康检查;重点税种的健康检查;发票管理的税务健康检查。 ### 第四节 担任税务机关法律顾问 **第19条 税务机关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第20条 法律咨询** **第21条 审查、起草、修改各种法律文书** **第22条 帮助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第23条 提供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第24条 提供立法建议** **第25条 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 ## 第二章 律师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申请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7条 服务内容** 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提供区域税收优惠申请法律服务;提供行业税收优惠申请法律服务;提供税务风险控制法律服务。 **第28条 服务准则** 合法性原则:内容合法与程序合法。效率原则: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追踪税收优惠申请结果。 ### 第二节 律师为企业提供申请区域税收优惠法律服务 **第29条 沟通接洽** **第30条 法律文书撰写** **第31条 合作协议** **第32条 税收优惠政策清理** ### 第三节 律师为企业提供申请行业税收优惠法律服务 **第33条 行业税收优惠的申请** 常见税收优惠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企业及软件产品认定;动漫企业及动漫产品认定;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四技"收入增值税减免;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减免;各种财政补贴、政府基金申请。 **第34条 企业资质审查** **第35条 认定材料的准备** **第36条 认定资料的提交** **第37条 税务备案** **第38条 企业资质的维持** ### 第四节 律师提供相关税务风险控制法律服务 **第39条 风险控制** **第40条 风险审查** **第41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 ## 第三章 企业专项税务规划服务 ### 第一节 企业投资税务规划 **第42-45条** 投资税务规划应考虑: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地点(境外投资注意税收协定;境内投资注意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投资方向(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第46条 实施企业投资方案**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税务规划 **第47条 了解并购重组目的** **第49条 并购重组的税务尽职调查** 包括:目标公司税务概况;各项税收的具体情况;激进的或不合理的税收安排;没有文件支持的转移定价政策;巨额的税务罚款、滞纳金风险。 **第50条 并购重组方式的选择** 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债务重组。 **第52条 实施并购重组方案** ### 第三节 企业上市税务规划 **第53条 上市前的税务尽职调查** **第54条 上市前企业税务规范化** **第55条 上市后目标架构的税务规划** ### 第四节 企业清算注销税务规划 **第56-60条** 包括企业清算程序中税收规划;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务规划;股东取得的剩余资产的税务处理;税务注销登记。 --- ## 第四章 国际税法服务 ### 第一节 外商投资中国税法服务 **第61条 税务尽职调查** **第62条 搭建投资架构** **第63条 融资税法服务** **第64条 申请税收优惠** **第65条 申请税收协定优惠** **第66条 投资退出税务服务** **第67条 间接财产转让合规服务** ### 第二节 中国企业"走出去"税法服务 **第68条 税务尽职调查** **第69条 搭建投资架构**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比较分析;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税务比较分析。 **第70条 海外利润节税** **第71条 投资退出税务** **第72条 境外所得抵免** ### 第三节 转让定价与反避税服务 **第73条 关联申报服务** **第74条 同期资料合规服务** **第75条 转让定价** **第76条 受控外国企业** **第77条 资本弱化** **第78条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应对** **第79条 一般反避税调查调整应对** --- ## 第五章 个人税法服务 ### 第一节 个人财富管理税法服务 **第80条 房地产租赁所得** **第81条 房地产转让所得** **第82条 股权投资所得** **第83条 股票投资所得** **第84条 债券、债权投资所得** **第85条 基金投资所得** **第86条 境外所得申报** **第87条 代理纳税申报** ### 第二节 员工计划与股票期权 **第88条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第89条 企业年金** **第90条 退休计划** **第91条 裁员计划** **第92条 股权激励计划** --- ## 第六章 税务争议法律服务 ### 第一节 接受委托 **第93-94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不得接受委托的情形。 ###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第95条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 税务机关对个人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96-102条** 听证管辖、申请、申请书内容、主持人、听证程序、阅读听证笔录。 ### 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103条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第104条 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对各级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各级地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上一级地税局申请或者向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第105-107条** 行政复议申请、陈述意见、复议决定。 ### 第四节 税务行政诉讼 **第108条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109条 税务行政诉讼管辖** **第110条 起诉和受理** **第111条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第112条 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第113条 税务行政诉讼的二审** **第114条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第115条 税务行政诉讼判决执行** ### 第五节 税务刑事诉讼 **第116条 税务刑事诉讼涉及的罪名** 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以及其他发票犯罪等。 **第117-119条** 律师依法代理;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