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某鹏诉高某辉委托合同纠纷案 ## ——非法请托人要求返还"请托费"的正当性审查 **入库编号**:2025-08-2-119-001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审理法院**:河北省(具体法院待核实)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收录时间**:2025年8月 --- ## 裁判要旨 保险消费者委托他人"全额退保"而支付的"请托费",属于**不法原因给付**,双方均有过错: - 受托人应返还请托费本金 - 请托人主张利息的,不予支持 --- ## 基本案情 1. **当事人身份**:原告段某鹏、被告高某辉均曾为某保险公司业务员 2. **委托事项**:段某鹏支付4万元,委托高某辉通过**非正常途径**办理保险全额退保 3. **结果**:事未办成,双方发生纠纷 --- ## 争议焦点 高某辉是否应返还段某鹏支付的"请托费"4万元? --- ## 裁判理由 ### 1. 委托合同的效力 - 段某鹏委托高某辉通过非正常途径办理全额退保 - 该委托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违背公序良俗** -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委托合同无效** ### 2. 不法原因给付的处理 - 段某鹏支付的4万元属于**不法原因给付** - 双方对合同的无效均存在过错 - 根据《民法典》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 - **受托人应返还请托费本金** - **请托人主张利息的,因自身过错不予支持** --- ## 裁判结果 | 项目 | 裁判内容 | |------|----------| | 返还本金 | 支持(4万元) | | 返还利息 | 不支持 | | 责任承担 | 各自承担己方过错 | --- ## 典型意义 ### 1. 里程碑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案例库**首次明确界定"非法请托"中请托费返还规则 ### 2. 裁判规则 - 不法原因给付≠不能要求返还 - 返还的是**本金**,不是**非法获利** - 利息体现资金使用成本,因原告有过错而不支持 ### 3. 实践指引 | 情形 | 法律后果 | |------|----------| | 委托办理"全额退保" | 合同无效 | | 支付请托费 | 可要求返还本金 | | 主张利息 | 不予支持 | | 双方过错 | 各担其责 | ---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不法原因给付的相关规定 --- ## 类案索引 | 案号 | 案情概要 | |------|----------| | (2022)冀01民终12718号 | 类似请托纠纷 | --- ## 实务要点 ### 律师建议 1. **起诉前**:应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请托行为的法律风险 2. **诉讼策略**:可主张返还本金,但不宜主张利息 3. **风险告知**:参与非法请托本身存在过错 ### 客户沟通 - 告知"花钱托人办事"的法律风险 - 说明即便合同无效,本金可要求返还但利息难获支持 - 强调此类纠纷的诉讼成本与风险 --- ## 配套参考 - **法答网答复**:最高法民二庭法官关于"不法原因给付与违规请托的返还"的答复 - **入库案例编号**:2025-08-2-119-001 --- ## 整理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整理日期 | 2026-04-13 | | 整理人 | 小律 | | 知识库路径 | /知识库/案例库/入库案例/ | --- **标签**:委托合同纠纷 | 不法原因给付 | 请托费返还 | 公序良俗 | 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