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汇编(第113-150号) > **说明**:本汇编收录最高人民法院第22批至第27批指导性案例(第113-150号),按案号顺序排列。每批案例按发布时间整合。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及相关权威渠道,整理日期:2025年7月(任务完成日期:2026-04-04)。 > > **批次速览**: > - 第22批(2019年12月24日):指导案例113-116号 > - 第23批(2020年1月14日):指导案例117-126号 > - 第24批(2019年12月26日):指导案例127-136号 > - 第25批(2020年10月9日):指导案例137-143号 > - 第26批(2020年4月):指导案例144-147号 > - 第27批(2021年3月3日):指导案例148-150号 --- ## 第22批(2019年12月24日发布)——指导案例113-116号 --- ### 指导案例113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6)最高法行再15号 **案件名称**: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5年12月18日(再审判决),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4日 **案由**:商标争议行政纠纷(行政) **裁判要点**: 1. 姓名权是自然人享有的重要人身权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在案证据,正确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了他人的在先姓名权。 2. 自然人可就其姓名主张姓名权保护的条件:①该特定名称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②相关公众使用该特定名称指代该自然人;③该特定名称已经与该自然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 3. 主张姓名权保护的主体不限于该自然人本人;在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主张保护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4. 判断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他人姓名权,应当以争议商标的标识与姓名权人的姓名是否高度近似且足以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为标准。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自然人姓名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2条(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 --- ### 指导案例114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最高法行再27号 **案件名称**: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7年12月21日(再审判决),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4日 **案由**: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行政) **裁判要点**: 1.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在要求对中国领土延伸保护时,应当依照《商标法》第25条及《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商标局应当通知补正。 2. 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经补正仍未消除驳回理由的,商标局应当驳回该申请。 3. 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申请,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证明文件;未提交声明或声明与证明文件不符的,视为未提出声明。 4. 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形式缺陷的,商标局应当给予申请人补正机会,不得径行驳回。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5条(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 - 《马德里协定》第3条、第4条 - 《马德里议定书》 --- ### 指导案例115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 **案件名称**: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利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1月22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4日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 **裁判要点**: 1. 功能性特征是指以手段加功能的方式限定的技术特征,其保护范围由说明书中记载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现方式确定。 2. 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功能性特征完全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且该技术特征在专利说明书中无具体实现方式,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的,不应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3. 在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中,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的行为保全具有独立价值。当事人既申请行为保全又申请先行判决停止侵害的,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作出停止侵害先行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行为保全申请予以审查;符合行为保全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 4. 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表述存在明显瑕疵,导致专利权保护范围明显不清的,不能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功能性特征) --- ### 指导案例116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书(2018)最高法委赔9号 **案件名称**: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8年12月29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4日 **案由**:错误执行国家赔偿(国家赔偿) **裁判要点**: 1. 赔偿请求人以人民法院错误执行为由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符合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2. 被执行人在执行依据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追加该受让人为被执行人,或者另行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转让行为无效。 3. 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找到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不影响赔偿请求人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8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 --- ## 第23批(2020年1月14日发布)——指导案例117-126号(执行类) --- ### 指导案例117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最高法执复28号 **案件名称**: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澳中财富(合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7年12月29日,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1. 根据民事调解书和调解笔录,第三人以债务承担方式加入债权债务关系的,执行法院可以在该第三人债务承担范围内对其强制执行。 2. 债务人用商业承兑汇票来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虽然开具并向债权人交付了商业承兑汇票,但因汇票付款账户资金不足、被冻结等不能兑付的,不能认定实际履行了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对债务人继续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 --- ### 指导案例118号 **案件名称**:东北电气诉国家电网等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票据纠纷与债务承担相关——详情待补充)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19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最高法执复15号 **案件名称**: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8年9月27日,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1.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了债务人与受让人的财产转让合同,并判令受让人向债务人返还财产,受让人未履行返还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受让人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2. 受让人未通知债权人,自行向债务人返还财产,债务人将返还的财产立即转移,致使债权人丧失申请法院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的机会,撤销权诉讼目的无法实现的,不能认定生效判决已经得到有效履行。债权人申请对受让人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财产返还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债权人撤销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 --- ### 指导案例120号 **案件名称**:票据纠纷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票据纠纷与债务履行相关——详情待补充)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21号 **案件名称**:商业承兑汇票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商业承兑汇票相关——详情待补充)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22号 **案件名称**: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 **裁判要点**: (详情待补充)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23号 **案件名称**:采矿权转让合同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相关——详情待补充)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24号 **案件名称**:采矿权转让合同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采矿权转让纠纷相关——详情待补充)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25号 **案件名称**:网络司法拍卖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网络司法拍卖相关——详情待补充)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26号 **案件名称**: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复议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月14日 **案由**:执行复议案(执行) **裁判要点**: (执行和解协议相关——详情待补充)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第24批(2019年12月26日发布)——指导案例127-136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 指导案例127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再533号 **案件名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深圳市博隆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3月6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民事) **裁判要点**: 1.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海洋环境污染中的"污染物"不限于国家或者地方环境标准明确列举的物质。污染者向海水水域排放未纳入国家或者地方环境标准的含有铁物质等成分的污水,造成渔业生产者养殖物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2.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告的过错程度、污染情节、污染后果、被告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5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第66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 ### 指导案例128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再534号 **案件名称**:李劲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3月6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光污染)(民事) **裁判要点**: 由于光污染对人身的伤害具有潜在性、隐蔽性和个体差异性等特点,人民法院认定光污染损害,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是否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以及是否超出公众可容忍度等进行综合认定。对于公众可容忍度,可以根据周边居民的反应情况、现场的实际感受及专家意见等判断。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第66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 ### 指导案例129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549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危险废物)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6月5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危险废物)(民事) **裁判要点**: 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2. 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主观过错、经营状况等因素,在责任人提供有效担保后判决其分期支付赔偿费用。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55条、第78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第66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 ### 指导案例130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583号 **案件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6月28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民事) **裁判要点**: 1.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负有确保其排污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且排放物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法定义务,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应当对受托单位履行监管义务;明知受托单位违法排污不予制止甚或提供便利的,应当对环境污染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2. 污染者向水域排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关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有关规定,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对损害后果进行量化。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 ### 指导案例131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584号 **案件名称**: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山东某化工厂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大气污染)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6月28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大气污染)(民事) **裁判要点**: 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多次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仍未改正,原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的"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对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 排污企业经行政处罚后仍持续超标排污的,可以认定为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8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 ### 指导案例132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585号 **案件名称**: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德州某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6月28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民事) **裁判要点**: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期间,污染者主动改进环保设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超标排污行为的违法性、过错程度、治理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以及防污采取的有效措施等因素,适当减轻污染者的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 ### 指导案例133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586号 **案件名称**:某省人民政府诉山东某纸业集团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6月28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民事) **裁判要点**: 污染者违反国家规定向水域排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以被污染水域有自净功能、水质得到恢复为由主张免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 ### 指导案例134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587号 **案件名称**:某环保联合会诉四川某磷化工企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6月28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民事) **裁判要点**: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人民法院判令污染者停止侵害的,可以责令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查批准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之前,污染者不得恢复生产。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 ### 指导案例135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588号 **案件名称**: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6月28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行政) **裁判要点**: 1.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产生危险废物并实施了污染物处置行为,被告拒不提供其处置污染物情况等环境信息,导致无法查明污染物去向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环境污染事实成立。 2. 环境污染受害者无需对污染事实的每一个细节承担举证责任,在被告拒不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推定污染事实成立。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 ### 指导案例136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589号 **案件名称**: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诉昆明某化工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6月28日,指导案例发布2019年12月26日 **案由**: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行政) **裁判要点**: 1.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及环境污染的企业环境信息负有信息公开职责,企业应当依法公开其环境信息。 2. 人民检察院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发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3. 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对人民检察院就同一污染环境行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采取分别立案、一并审理、分别判决的方式处理。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 ## 第25批(2020年10月9日发布)——指导案例137-143号 --- ### 指导案例137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最高法行再296号 **案件名称**: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12月12日,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0月9日 **案由**: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行政) **裁判要点**: 1.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 判断行政机关是否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应当审查:①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监管职责;②是否存在侵害公共利益的事实;③行政机关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监管措施;④行政机关是否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职责。 3.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职责又不回复的,应当认定构成怠于履行法定职责。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 --- ### 指导案例138号 **案件名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待补充)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0月9日 **案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民事) **裁判要点**: (补充完善中)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39号 **案件名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相关案件(待补充)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0月9日 **案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 **裁判要点**: (补充完善中) **引用法条**: (补充完善中) --- ### 指导案例140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再298号 **案件名称**:李秋月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12月12日,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0月9日 **案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民事) **裁判要点**: 1. 消力池属于禁止公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的"公共场所"。 2. 消力池的管理人和所有人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造成自身损害的,请求管理人和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于合理限度范围内,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安全保障义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 ### 指导案例141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再299号 **案件名称**:支某1等诉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12月12日,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0月9日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 **裁判要点**: 消力池属于禁止公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共场所"。消力池的管理人和所有人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造成自身损害,请求管理人和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 ### 指导案例142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再300号 **案件名称**:刘明莲、郭丽丽、郭双双诉孙伟、河南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生命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12月12日,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0月9日 **案由**:生命权纠纷(民事) **裁判要点**: 1. 行为人为了维护因碰撞而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劝阻另一方不要离开碰撞现场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的,属于合法行为。 2. 被劝阻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其近亲属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过错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指导案例143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298号 **案件名称**:北京兰世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黄晓兰诉赵敏名誉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12月12日,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10月9日 **案由**:名誉权纠纷(民事) **裁判要点**: 1.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 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第8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 --- ## 第26批(2020年4月发布)——指导案例144-147号 --- ### 指导案例144号 **案件名称**:于海明正当防卫案("昆山反杀案")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裁判日期**:2018年9月1日(一审),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4月 **案由**:正当防卫(刑事) **裁判要点**: 1.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 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从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防卫的条件、方式、强度和后果等情节综合认定。 3. 不法侵害人持刀实施砍击,在刀具被夺后即逃离现场,其不法侵害已经停止的情况下,追砍夺刀者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1款、第3款(正当防卫)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 ### 指导案例145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最高法行再215号 **案件名称**: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4月 **案由**: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行政) **裁判要点**: 1. 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 恶意取得商标权并使用或者主张他人侵权的,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4条第1款(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7条(诚实信用原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 指导案例146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456号 **案件名称**: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多家酒企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4月 **案由**: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民事) **裁判要点**: 1. 对于企业长期、广泛对外使用,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可以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 2. 擅自将他人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作为商业活动中互联网竞价排名关键词,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 经营者之间具有间接竞争关系,行为人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也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诚实信用原则)、第6条(混淆行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指导案例147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刑终876号 **案件名称**: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9年,指导案例发布2020年4月 **案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刑事) **裁判要点**: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为实现软件与机器的捆绑销售,将软件运行的输出数据设定为特定文件格式,以限制其他竞争者的机器读取以该特定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从而将其在软件上的竞争优势扩展到机器,不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 他人研发软件读取其设定的特定文件格式的,不构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 软件的特定文件格式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技术保护措施。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第(六)项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 第27批(2021年3月3日发布)——指导案例148-150号 > 注:第27批实际包含9个案例(指导案例148-156号),本汇编仅收录第148-150号。 --- ### 指导案例148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终63号 **案件名称**: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7年6月22日,指导案例发布2021年3月3日 **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诉讼) **裁判要点**: 公司股东对公司法人与他人之间的民事诉讼生效裁判不具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条件,其以股东身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人撤销之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92条 --- ### 指导案例149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终1151号 **案件名称**: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林传武、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8年6月22日,指导案例发布2021年3月3日 **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诉讼) **裁判要点**: 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独立参加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分支机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人对该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74条第2款(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 ### 指导案例150号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再申3524号 **案件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田依利高鞋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8年12月14日,指导案例发布2021年3月3日 **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诉讼) **裁判要点**: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指向同一标的物,抵押权的实现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有无以及范围大小受到影响的,应当认定抵押权的实现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抵押权人对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生效裁判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 ## 附录:指导案例113-150号分类总览 ### 按案由分类 | 类别 | 案号 | 数量 | |------|------|------| | 商标争议/权利 | 113、114、146 | 3 | | 专利侵权 | 115 | 1 | | 国家赔偿(错误执行) | 116 | 1 | | 执行异议/复议 | 117-126 | 10 |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127-134 | 8 | |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 135、136、137 | 3 | | 安全保障义务/人身权 | 140、141、142 | 3 | | 名誉权 | 143 | 1 | | 刑事(正当防卫等) | 144、147 | 2 | | 商标行政纠纷 | 145 | 1 | | 第三人撤销之诉 | 148、149、150 | 3 |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137、138、139(部分待查) | 3 | ### 按批次统计 | 批次 | 发布日期 | 案号范围 | 数量 | 主要类型 | |------|---------|---------|------|---------| | 第22批 | 2019.12.24 | 113-116 | 4 | 商标、专利,国家赔偿 | | 第23批 | 2020.01.14 | 117-126 | 10 | 执行类 | | 第24批 | 2019.12.26 | 127-136 | 10 | 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 | 第25批 | 2020.10.09 | 137-143 | 7 | 民事/行政/刑事 | | 第26批 | 2020.04 | 144-147 | 4 | 刑事/商标/著作权 | | 第27批 | 2021.03.03 | 148-150 | 3 | 第三人撤销之诉等 | --- ## ⚠️ 补充说明 **关于第23批(117-126号)**:这10个执行类案例的详细裁判要点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涵盖了票据纠纷、债权人撤销权、商业承兑汇票、采矿权转让、网络司法拍卖、执行和解等执行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部分案例名称和详细法条待进一步补充完善。 **关于第24批(127-136号)**:这批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批集中发布的环境保护类指导性案例,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 **关于第25批(137-143号)**:该批次涵盖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其中138号、139号具体案例信息待补充完善,其他案例均有详细裁判要点。 **关于第26批(144-147号)**:该批次包括著名的"昆山反杀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对于推动正当防卫制度的司法适用具有重大意义。 **关于第27批(148-150号)**:该批次聚焦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问题,对民事诉讼程序法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 *本汇编由小律整理,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及权威法律数据库公开信息。如有疏漏,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