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用人单位责任的法律认定 ## 一、用人单位责任概述 ### (一)用人单位责任的概念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即应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 ### (二)用人单位责任的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该条是用人单位责任的核心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和追偿权。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解释》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对用人单位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劳务派遣关系中的责任形态、工作人员犯罪时用人单位的民事责任等问题。 ### (三)用人单位责任的特征 **1. 无过错责任** 用人单位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即应承担侵权责任。 **2. 替代责任** 用人单位责任是替代责任,由用人单位替代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责任。工作人员不是直接的侵权责任主体。 **3. 追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二、用人单位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一)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 工作人员的范围** 《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属于用人单位责任中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包括: -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如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等)。 **2.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的认定应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判断标准包括: - 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具有管理、监督权; - 工作人员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管理; - 用人单位向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 工作人员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二)损害发生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 **1. "执行工作任务"的认定** 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损害,是用人单位责任的前提条件。审判实践中,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综合认定工作人员是否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侵权行为: - 行为的内容、时间、地点、场合; - 行为之名义; - 行为的受益人; - 是否与用人单位的意志有关。 **2. 执行工作任务与个人行为的区分** 如果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无关,而是个人行为,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例如,工作人员在下班途中造成交通事故,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 (三)因果关系 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与他人损害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认定适用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则。 ## 三、劳务派遣关系中的责任承担 ### (一)劳务派遣的基本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工作人员三方主体。 ### (二)用工单位的首要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工单位是首要责任主体。 ### (三)劳务派遣单位的过错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对损害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的过错包括: - 不当选派工作人员; - 未依法履行培训义务; - 其他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行为。 《解释》第十六条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在不当选派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培训义务等过错范围内,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 (四)内部追偿 《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用工单位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在过错范围内与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用工单位追偿。 ## 四、工作人员犯罪时用人单位的民事责任 ### (一)基本原则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的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构成自然人犯罪的,**工作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明确了: 1. 工作人员犯罪不当然影响用人单位民事责任的认定; 2. 只有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的,才能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认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二)责任范围的确定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在刑事案件中已完成的追缴、退赔可以在民事判决书中明确并扣减,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予以扣减。" 这一规定包含以下要点: 1. 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妨碍民事责任的认定; 2. 刑事判决追缴、退赔被害人损失不妨碍民事判决对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3. 如果犯罪所得已在刑事案件中返还了被害人,可以在实际执行时予以扣减。 ### (三)工作任务的认定标准 《解释》明确,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只有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时,才能适用用人单位责任。审判实践中应当综合以下因素认定: - 行为的内容、时间、地点、场合; - 行为之名义; - 行为的受益人; - 是否与用人单位的意志有关。 如果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但用人单位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认定用人单位的民事责任。 ## 五、用人单位的追偿权 ### (一)追偿权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追偿权的条件包括: 1. 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侵权责任; 2. 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 (二)一般过失不构成追偿事由 工作人员因一般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不能向工作人员追偿**。只有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用人单位才能追偿。 ### (三)追偿权的行使 用人单位行使追偿权时,应当注意: 1. 追偿范围应当与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相适应; 2. 追偿诉讼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 ## 六、典型案例分析 ### 案例一:快递员送货途中侵权案 **案情摘要**: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在送货途中,因过失驾驶电动车撞伤路人。法院认为,快递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快递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要旨**: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工作人员的一般过失不构成用人单位的追偿事由。 ### 案例二:劳务派遣人员侵权案 **案情摘要**:某劳务派遣公司将被派遣至某工厂的工作人员李某派遣到工厂工作。李某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造成同事受伤。法院认为,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裁判要旨**:劳务派遣单位在不当选派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培训义务等过错范围内,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 案例三:工作人员犯罪时用人单位责任案 **案情摘要**:某银行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诈骗犯罪,造成客户财产损失。受害客户起诉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的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构成自然人犯罪的,工作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裁判要旨**: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犯罪,用人单位仍应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范围与刑事追缴、退赔相协调。 ## 七、实务要点 ### (一)对被侵权人的建议 **1. 确定适格被告** 被侵权人可以选择请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同时请求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责任。工作人员不是直接的侵权责任主体,但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2. 保全证据** 被侵权人应当保全证明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 **3. 及时主张权利** 被侵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 ### (二)对用人单位的建议 **1. 加强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 培训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 购买保险** 用人单位可以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分散工作人员侵权造成的赔偿风险。 **4. 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责任范围。 ### (三)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建议 **1. 审慎选派**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审慎选派被派遣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2. 培训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培训义务,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工作要求和安全规范。 **3. 保留证据**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保留选派和培训的记录,以便在诉讼中证明不存在过错。 ## 八、法律风险提示 ### (一)用人单位面临的风险 **1. 赔偿责任风险** 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追偿不能风险** 如果工作人员没有财产或财产不足,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能无法实际获得追偿。 **3. 管理风险** 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可能影响用人单位的声誉。 ### (二)劳务派遣单位面临的风险 **1. 过错责任风险** 劳务派遣单位在不当选派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培训义务等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2. 追偿不能风险** 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后,可能无法向用工单位追偿。 ### (三)工作人员面临的风险 **1. 追偿风险** 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2. 刑事责任风险** 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犯罪,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九、结语 用人单位责任是现代侵权责任法中的重要制度,旨在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合理平衡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被侵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用人单位责任的核心要点包括: 1. 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 劳务派遣中,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3. 工作人员犯罪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4.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购买责任保险分散风险,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 **参考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参考来源**: 1.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答记者问》 2. 知乎专栏《民法典第1191条深度解读:用人单位责任与劳务派遣侵权责任》 3.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29》 4. 法学加《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 5. 检察日报《最高法司法解释:工作人员犯罪不当然影响用人单位民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