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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2026-08-15 | 整理日期:2026-09-03

生态环境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

以下为该司法文件的官方发布原文摘录,未作实质性改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民法典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协调联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助力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

该案在办理中,创新构建多方主体联动发展生态产业新模式,充分盘活修复后优质生态空间资源,同步实现山体生态系统修复、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三重效益,为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路径提供了鲜活样板。

生态环境部法规司、最高法环资庭、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同志就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答记者问

官方原文: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508781.html

荆勇军律师提示:生态环境类新规通常涉及时效效力与溯及力问题,实务中应先界定法律事实发生时间与施行时间的先后:施行前发生的法律事实原则上适用当时的法律与司法解释,但侵权行为或合同履行持续跨越施行日的,可能分段适用。污染责任、生态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和因果关系举证规则也有专门规定。